关于我们图片新闻经贸动态商情发布会议展览东盟区域合作印尼概况政策法规贸易投资经济合作
印尼机构统计数据
当前位置: 主页 >  东盟区域合作 >  正文

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达成共识,简化司法合作手续
2007-04-12 12:08  文章来源:中国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印尼《国际日报》4月12日讯,11日,由澳门特区检察院承办的第四届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在澳门渔人码头会展中心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和澳门特区政府代理行政长官陈丽敏亲临开幕典礼并致辞。会议旨在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各地区检察机关的交流与合作,直接合作打击跨国跨地区犯罪。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印尼-越南签署15项贸易投资等合作协议    2007-04-09 18:08
印尼工商会馆与德国工商会管签署合作协议    2007-04-05 13:42
印尼政府举办第五届印尼中小企业合作展    2007-04-05 12:26
上海外服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与印尼FGDforum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2007-03-27 20:38
印尼森林棕榈油煤矿投资合作    2007-03-20 11:47
印尼椰子出口商寻求中国合作伙伴    2007-03-01 10:41
现代汽车将与韩印集团合作在印尼投资设立新厂    2007-02-28 16:06
印尼合作社贸易及投资合作商机    2007-02-13 09:53
中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白立忱访问印尼    2007-02-08 23:24
印中经济社会与文化合作协会新一届理事就职仪式    2007-02-07 23: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印尼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