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正在审议的新《矿产法》将限制采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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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6 15:45 文章来源:印度尼西亚商报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印度尼西亚商报》4月15日讯,印尼国会第七委员会主席艾朗卡表示,正在国会审议的新《矿产法》对拥有矿业特别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的矿场,将根据开采的矿产品限定采矿面积,如:
1、黄金、锡:勘探期间面积限制为10万公顷;开采期间面积限制为2.5万公顷
2、钻石、宝石:勘探期间面积限制为2.5万公顷;开采期间面积限制为5000公顷
3、煤:勘探期间面积限制为5万公顷;开采期间面积限制为1.5万公顷
对于持矿业代理委托书的矿业公司,则根据其为个人经营、团体经营还是合作经营,面积分别限定为1公顷、5公顷、1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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