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规定小型商场只能由国内资本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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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6 15:20 文章来源:国际日报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印尼近日发布贸易部长条例,规定以下类型的商场必须100%由国内资本控股:
1.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迷你商场
2.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的超级市场
3.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百货公司
同时,条例对“现代化商场”的面积也进行了界定:
1.迷你商场: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400平方米。
2.超级市场:建筑和销售面积在400-5000平方米之间。
3.霸级商场:建筑和销售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
4.百货公司:建筑和销售面积大于400平方米。
5.大型批发商场:建筑和销售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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