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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规定小型商场只能由国内资本经营
2008-12-26 15:20  文章来源:国际日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印尼近日发布贸易部长条例,规定以下类型的商场必须100%由国内资本控股:
  1.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迷你商场
  2.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的超级市场
  3.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百货公司
  
  同时,条例对“现代化商场”的面积也进行了界定:
  1.迷你商场:建筑和销售面积小于400平方米。
  2.超级市场:建筑和销售面积在400-5000平方米之间。
  3.霸级商场:建筑和销售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
  4.百货公司:建筑和销售面积大于400平方米。
  5.大型批发商场:建筑和销售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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