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图片新闻经贸动态商情发布会议展览东盟区域合作印尼概况政策法规贸易投资经济合作
印尼机构统计数据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印尼政府表明不会取消奢侈品销售税
2008-09-24 10:50  文章来源:印尼商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印尼商报》9月24日讯,针对最近一些工商界人士希望政府取消奢侈品销售税的呼声,印尼财政部长慕莉雅妮日前表示,征收奢侈品销售税的目的是减少增值税递减和限制奢侈品消费,政府不会取消该税种。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为增强纺织产品竞争力,印尼政府取消进口纺机10%增值税     2008-09-11 17:50
印尼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以刺激投资和消费    2008-08-27 08:57
印尼调低棕榈油出口税    2008-08-22 11:33
中国-东盟降税:中国纺织出口新机遇    2008-08-21 16:42
明年4项税务激励措施生效,印尼政府重点扶持劳动密集产业     2008-08-19 15:48
印尼上调棕榈油关税至20%    2008-08-07 12:27
印尼对欧盟木材出口将享受关税减免     2008-08-07 10:48
印尼政府拟提高奢侈品销售税    2008-07-29 11:32
印尼政府将颁布《所得税》修正案     2008-07-22 12:14
日本给予印尼香蕉进口零关税待遇    2008-07-07 15:2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印尼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