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图片新闻经贸动态商情发布会议展览东盟区域合作印尼概况政策法规贸易投资经济合作
印尼机构统计数据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  正文

印尼央行公布五项新条例增加银行流动性
2008-10-16 10:48  文章来源:国际日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印尼《国际日报》10月15日讯,印尼央行公布5项新条例,包括第一,将外汇套现时间从最多7天延长至1个月;第二,国内企业可通过银行获取外汇;第三,传统银行和教规银行外汇转帐比率从最低3%降为最低1%;第四,撤销有关银行向外国短期借款 日结余额下限条例;第五,简化盾币转帐最低准备金的计算方法。央行总裁布迪约诺表示,这些措施将增加银行的流动性,减轻因客户抢购美元面临的流动资金困难。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日本国际合作银行向印尼多种金属公司提供3.25亿美元贷款     2008-09-18 15:27
中国大使馆、中国银行和中国羽毛球队举行联欢晚会    2008-05-10 17:55
亚洲开发银行2009年年会将于印尼巴厘岛举行    2008-05-08 15:26
中国银行将为印尼西爪哇燃煤电站提供5.9亿美元贷款     2008-04-23 16:30
亚洲开发银行预计今年亚洲经济增长7.6%    2008-04-07 23:00
中国工商银行与印尼文化旅游部签署合作协议 吸引更多中国游客到访印尼     2008-04-03 12:02
韩国第三大银行进入印尼市场    2008-02-29 16:46
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印尼6.1亿美元电站项目贷款协议    2008-01-31 23:48
汇丰银行在雅加达增设三家分行     2008-01-31 16:48
外国资本可占印尼银行99%股权    2008-01-14 12: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印尼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