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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央行颁布8项新条例
2005-01-28 10:50  文章来源:cui hong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为增加国家银行对实质产业的信贷、加速印尼经济增长、改善银行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同时为海啸受难者提供贷款方面的帮助,印尼央行于1月25日颁布了8项新的条例。央行行长称此举为政府解决目前印尼经济和银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开端,也是为印尼银行业2008年开始实施国际通行的最佳银行运行惯例做准备。



8项新条例包括:合法贷款限额、银行资产、贷款质量、债务人信息系统、国外贷款、客户投诉解决机制、银行服务产品的透明度以及对海啸受灾地区的特别安排。其中新的贷款限额规定允许商业银行为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的项目提供不超过银行资本总额30%的贷款,此规定以前为20%,央行行长称贷款限额的放宽将使今年银行在这些行业的贷款增加110亿美元以上;在援助受灾地区方面,央行简化了亚齐和北苏省的贷款手续,尤其是该地区中、小企业的贷款;在客户投诉方面,央行规定所有商业银行都要采取央行设立的标准化客户投诉解决机制;在产品透明度方面,央行规定需向客户公开说明银行服务产品的利弊;央行同时对客户个人资料的公开做出了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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