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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新对4种商品征收关税

国际日报10月18日报道,印尼财政部近日发布2023年第96号条例,将自行车、化妆品、钢铁和手表纳入最惠国关税清单,印尼最惠国关税的商品种类由原来的4种商品增加到8种商品。该法规的生效将替代PMK第199/PMK.010/2019号条例。

最惠国待遇关税是适用于WTO成员间(“互不适用”者除外)及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商品的关税。

新增商品中,进口自行车的关税为25%-40%,其中电动自行车为40%,手表的关税为10%,化妆品为10%-15%,钢铁为0%-20%。此项规定已于2023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

财政部海关总署(DJBC)海关技术总监Fadjar Donny Tjahjadi表示,此举是落实财政部2023年第96号条例涉及寄售货物进出口的海关、消费税和税收规定要求。

在此前的条例中,印尼政府已规定了4种商品征收最惠国关税,即纺织品征收5%-25%的关税,鞋类征收5%-30%的关税,箱包征收15%-20%的关税,书籍征收0%的关税。

据悉,印尼此次最惠国关税类别,将在所有装运货物的7.5%固定进口税和11%增值税(VAT)基础上额外征收。

一名海关官员表示,政府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零售采购量大幅增加,而不是通过货运车队进行的传统批发进口,特别是对于新增的四种产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