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条例留住外汇收入,外汇储备可增逾800亿美元
联合早报2月18日报道,从2025年3月起,印尼规定矿业、种植业、林业和渔业等天然资源出口商必须把他们所有的外汇收入留在印尼至少一年。当局希望借此把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提高800亿美元,并扭转印尼盾下滑的颓势。印尼总统普拉博沃2月17日表示他已签署上述新条例。他指出,出口商可用外汇收入支付股息、税款、贷款和其他义务,也能用来采购原材料、资本品和其他无法在印尼获取的材料。石油和天然气出口商不受新条例影响。他还指出,到目前为止,印尼的“资金大多存放在海外银行”。“我们必须为国家和人民优化天然资源的收入,促进发展和国内货币流通,提高外汇储备,以及加强兑换率。”央行行长佩里17日表示,新措施带来的额外外汇收益可为国内融资注入强心针,协助稳定印尼盾,并让金融体系趋稳。旧有条例规定,外汇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矿业、种植、林业和渔业出口商,必须把出口盈收的至少30%存放在印尼银行,为期至少三个月。